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經審核,本建設工程規劃手續完備,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同意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
特發此通知
通知書編號: | 4418022025HY0041518 | ||||||||||||||
建設單位: | 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消防救援大隊 | ||||||||||||||
項目名稱: | 清遠市經濟開發區消防大隊、中隊營房建設工程(戰訓樓;中隊營房;泡沫、油料儲存室;訓練塔;大隊營房) | ||||||||||||||
建設地址: | 清遠高新區蓮湖高新技術產業園迎龍大道與迎龍二路東側交叉口處南邊地塊 | ||||||||||||||
占地面積: | 2398.73 ㎡ | 總建筑面積: | 8675.52 ㎡ | ||||||||||||
建筑層數: | / 層 | 地下層數: | / 層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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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及附件名稱 1、戰訓樓: 占地面積587.82平方米,建筑面積1175.64平方米,2層,建筑高度10.95米。 2、中隊營房:占地面積858.57平方米,建筑面積3781.28平方米,4層,建筑高度18.45米。 3、泡沫、油料儲存室:占地面積191.58平方米,建筑面積191.58平方米,1層,建筑高度4.85米。 4、訓練塔: 占地面積49.04平方米,建筑面積490.4平方米,10層,建筑高度35.15米。 5、大隊營房:占地面積711.72平方米,建筑面積3036.62平方米,7層,建筑高度24米。 |
遵守事項:
一、本通知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憑證。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經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通知書》后,擅自改動或者變更用途的,所產生的后果,由改動的單位(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