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民政局: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加快培養我市養老護理人才的建議》(第20250014號)提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協辦單位,經認真研究,現結合職能,會辦意見答復如下: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城鎮住房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18〕64號)規定:我市城鎮住房保障采取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方式實施,該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我市城鎮住房保障制度,規范了我市城鎮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較好地改善了養老護理人才的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條件。截至2025年6月,全市養老護理人才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有30戶,其中實物配租5戶,租賃補貼25戶。
通過不斷加強對公租房的運營維護管理、提升住房安全條件,改善保障對象的生活環境,盡最大努力幫助養老護理人才家庭緩解住房困難、安居優居。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19日
(聯系人:劉明,聯系電話:3867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