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清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方法(修訂)》(清府辦〔2012〕91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入條件優化隊伍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 (清府辦〔2013〕74號)要求,因工作需要,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決定在我市范圍公開選調7名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1.從事管理崗位6名;
2.從事專業技術崗位1名。
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公務員;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有吃苦奉獻精神;
3.報考崗位要求:①報考管理崗位要求具備良好的文字綜合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②報考專業技術崗位要求熟悉計算機和網絡應用技術;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或與崗位相應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年齡32周歲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其中連陽地區報考人員要求不少于5年服務年限,公務員身份報考人員要符合調入市直機關相關要求;
7.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8.身體健康;
9.有任何違紀違法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列入公開選調范圍;
10.與本部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以及調入本部后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人員,不列入這次選調范圍。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25日。(限工作日內,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可由單位集中統一報名,或由報考人員自行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市委市政府2號辦公樓336室。咨詢電話:0763—3364107(市委組織部辦公室)。需提交的資料:報名表(報考人員可通過清遠市人才網、清遠組織工作網、清遠黨建網、市委組織部官方微博下載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證、工作證或單位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并同時將報名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1張發至市委組織部辦公室電子郵箱(bgs533@163.com)。
3.資格審核:由市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審查合格者可參加筆試,由市委組織部辦公室以電話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4.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報名時須提交蓋有單位公章的報名表)。市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信息保密。
②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對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無論因何故在原單位提拔,如入選后一律按報名時職級辦理調動手續。如報考人員不接受此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四、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黨的建設基本知識、文字基本功和綜合分析、判斷能力,滿分為100分。
2.面試名單按照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人選,并在相關網站公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滿分為100分。
3.筆試、面試兩項得分相加計算總成績。兩項計分權重為6:4。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管理崗位按照選調人數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專業技術崗位按照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名單在清遠組織工作網公布。
2.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對考察人選的檔案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雙核查”。
六、體檢
1.按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經部務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遠組織工作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入手續
??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如選調人選此前未以抽調、借調或其它形式在市委組織部工作3個月以上的,需先借調3個月,確認稱職后正式辦理調入手續。
??? 此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