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被列入2022年廣東省十件民生實事 。日前,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共6章41條,規范了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下稱“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條件、申請審核確認程序、救助措施、監督管理責任等內容,對于解決低保制度“懸崖效應”,統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分層分類實施救助幫扶,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義,是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重大舉措?!掇k法》出臺后,廣東社會救助形成三個救助圈層:對經濟狀況最困難的低保和特困對象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專項救助;對經濟狀況稍好的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主要給予專項救助;對其他困難群眾主要給予臨時救助。 亮點一: 首次明確支出型困難家庭的認定條件 實現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 城鄉標準一致 《辦法》首次明確支出型困難家庭的認定條件和救助措施,建立了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認定標準,規定了家庭收入標準、家庭財產標準、剛性支出范圍和支出比例;認定對象擴大至非本省戶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即對與廣東戶籍的家庭成員長期共同生活的外省困難群眾,一并納入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 《辦法》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以家庭為單位,通過申請人申報、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化查詢核對、家庭生活狀況綜合評估的方式確定。 《辦法》將人均月收入標準為當地城鎮低保標準1.5倍以下,且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家庭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將經認定的醫療、教育、殘疾康復或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達到或超過其家庭年收入的60%,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戶籍所在縣(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認定為支出型困難家庭。金融資產的認定標準統一擴大至24個月城鎮低保標準。 《辦法》還打破了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的城鄉壁壘,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標準一致。 亮點二: 全面啟動異地申辦和社會救助線上自診服務 為方便基層操作,《辦法》明確了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申請、受理、信息化核對、入戶核查、公示等審核確認程序和動態管理,均參照當前的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程序。通過信息化手段,暢通救助待遇申請通道,實現基本生活救助無縫銜接轉辦,無需重復提交申請資料。此外,強調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避免多部門重復核對;強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務,進一步節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啟動異地申辦和“粵省事”社會救助線上自診服務,更加方便困難群眾及時求助。 《辦法》明確,申請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由申請人向家庭任一成員的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員的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在本省任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據悉,公眾可通過政務微信小程序“粵省事”中“民政服務專區—社會救助條件自診”模塊,按指引填寫戶籍地、家庭收入情況、家庭支出情況等信息,系統將按照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相關政策,初步判斷該家庭是否可能符合救助條件,對初步判斷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指引其到當地鎮街民政部門了解救助事宜。 亮點三: 首次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 可獲專項救助“大禮包” 《辦法》統籌了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救助資源,首次將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或實施其他救助措施,做到精準識別、統籌救助。特別是優化“單人?!闭?,將低保邊緣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擴圍至三級、四級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單獨納入低保。 《辦法》明確,在醫療救助方面,允許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中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助低保邊緣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按相應比例予以救助。 在教育救助方面,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可以通過學生資助申請審核程序確認后享受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階段的教育資助。 在住房救助方面,對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發放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其中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租金優惠;對農村住房救助對象,優先納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優先實施改造。 在就業救助方面,對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該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在養老服務方面,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舉辦或政府出資委托其他組織開辦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長者飯堂等服務機構的相關服務,低保邊緣家庭可以申請養老服務補貼,并優先入住公辦養老機構。 此外,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提供免費法律服務,開展司法救助,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幫扶。 亮點四: 首次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鼓勵基層工作人員履職盡責 《辦法》明確了各級民政部門統籌對象認定工作,教育、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按職責做好專項救助和信息共享,自上而下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的救助責任體系。 同時,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對秉持公心、履職盡責但因客觀原因出現失誤偏差且能夠及時糾正的工作人員,經有關部門調查認定,依法依規予以免責,鼓勵基層工作人員履職盡責。 《辦法》規定了審核確認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包括群眾和社會監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核查職責,以及行政機關、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明確了騙取救助的處罰措施。 《辦法》提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經濟狀況信息化查詢核對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入戶調查核實每年至少進行1次,提出繼續保留或中止認定資格的建議,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認。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按照一定的比例入戶抽查,作出復核決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辦法的通知》原文件,可點擊文末左下方“閱讀原文”查看。
文稿來源:廣東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