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財農〔2025〕14號
清城區、清新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的通知》(粵財農〔2025〕38號),現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給你們(具體金額詳見附件)。此項資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 農林水支出”相關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請按照財政部等6部門印發的《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清財農〔2025〕14號清遠市財政局文件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及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粵財農〔2022〕98號)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重點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以及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支出;優先用于通過“補改投”方式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相關項目。
二、請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并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三、請各地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組織本級主管部門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結合績效目標加強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省級配套的通知(粵財農〔2025〕38號).ofd
清遠市財政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