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和諧勞動關系構建,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中發〔2015〕10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關于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實施意見》(粵發〔2015〕11 號)、《廣東省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等部署要求,及市有關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指導意見,我區結合實際,對《清遠高新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期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辦法》有意見或異議,可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區管委會提出。異議應當簽署真實姓名或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
(一)來函請寄:清遠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大樓310A室(郵編511517)
(二)聯系人:梁綺雯
(三)電話:0763-3483625
(四)郵箱:gxqgwh310@163.com
附件: 清遠高新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審管理辦法(修訂稿).doc
廣東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