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廣清園管委會、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2〕23號,以下簡稱《通知》,附件1,)要求,現組織開展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愿申報,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自愿提出復核申請,
并填寫相應申請書(附件2、附件3)。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復核);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二、申請和復核的企業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概念按《辦法》的“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將紙質材料(申請書和相關佐證材料)報送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同時, 應通過線上系統報送(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電話:0571-56137700)。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2〕133 號,《通知》的附件1)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2 年6 月21 日至6 月28 日期間上傳,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四、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動員企業積極主動申報和復核,并采取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產品(服務)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近三年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推薦。初審核實后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于2022年6月2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匯總表(附件4、附件5)、企業紙質材料(企業申請書一式四份,佐證材料二份)報送至我局(中小企業科)。
附件: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
核工作的通知(粵工信融資函〔2022〕23號)
2.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3.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4.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5.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6.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7.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聯系人:李金勁、劉柏麟,聯系電話:3530201、336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