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著力促進清遠經濟平穩增長,2020年4月30日,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印發了《印發<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工信〔2020〕84號),通過出臺若干政策措施應對當時疫情對我市經濟社會的影響,進一步促進清遠經濟發展。但隨著社會形勢的變化,該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據現已發生了改變,文件中部分條款存在與現行政策不一致的情況,文件中部分條款也已到期,該文件已不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所需。因此需要對《若干政策措施》進行廢止。
二、依據
《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
三、主要內容
廢止《印發<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工信〔2020〕84號)。
附件:關于廢止《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