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要求,我局將對2023年7月25日印發的《清遠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清市監規〔2023〕3號)(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評估。
根據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開展對《辦法》的評估工作,評估內容:對《管理辦法》的實施情況、實施績效,存在問題及其影響因素,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及其理由,需要修改的條款及理由,是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相抵觸等進行評估。為此,向社會公眾征求《辦法》的評估意見,請按照上述所列評估內容提出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
征求意見期間,任何單位(須加蓋公章)和個人(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并簽名)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將書面意見和建議反饋至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信函: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13號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郵編:511500。
(二)電子郵件:qysjj_ipcj@gdqy.gov.cn。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