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第五屆仲裁員聘期即將屆滿,為加強仲裁員隊伍建設,提升仲裁專業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清遠仲裁委員會章程》相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第六屆仲裁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條件的境內外人士均可申請,包括新申請和擬申請續聘人士。為提高仲裁員管理信息化水平,擬申請續聘仲裁員需重新申請與提交資料,一并進行資格審查、培訓和考核等。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規定,并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政治素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認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職業道德:熱愛仲裁事業,公道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受過與職業相關的行政處分或行業懲戒。
身體條件: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截至2025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能保證充足時間參與仲裁工作。
?。ǘI資質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即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2.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4.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5.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三、申請流程
材料提交:
下載填寫《清遠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申請表》(官網:http://qyzcw.org.cn/“仲裁員”欄目。
提交材料包括: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法官資格證書)、職稱證明等掃描件;
近期1寸免冠藍底證件照電子版;
承諾書(承諾材料真實有效)。
提交方式:
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zcy_shenqing2025@qyzcw.org.cn
資格審查:
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
通過初審者將收到復審通知,未通過者恕不退件。
聘任公示
審核結果經仲裁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向社會公示并頒發聘書。
四、注意事項
申請人需如實填報信息,若發現虛假材料,取消資格并承擔法律責任;
工作單位或行業協會需對申請人專業能力出具推薦意見;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清遠仲裁委員會所有。
聯系人:張秘書
電話:0763-3362203
郵箱:zcy_shenqing2025@qyzc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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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仲裁委員會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