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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內容 |
抽查方式 |
1 |
對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的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條、第六章,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七章,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五章,司法部《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 |
市、縣(市、區)司法局 |
1.律師隊伍建設情況; 2.業務活動開展情況; 3.律師執業表現情況; 4.內部管理情況; 5.受行政獎懲、行業獎懲的情況; 6.履行律師協會會員義務的情況; 7.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根據需要認為應當檢查考核的其他事項。 |
以實地核查為主,結合書面檢查、網絡監測、郵寄專用信函等方式 |
2 |
對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的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五條,司法部《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四章、司法部《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第五章等相關規定 |
市司法局 |
1.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 2.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 3.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 4.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 5.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以實地核查為主,結合書面檢查、網絡監測、郵寄專用信函等方式 |
3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檢查 |
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四章,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六章等相關規定。 |
市、縣(市、區)司法局 |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業務開展情況; 3.恪守職業道德和遵守執業紀律情況; 4.制定和執行管理制度情況: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以實地核查為主,結合書面檢查、網絡監測、郵寄專用信函等方式 |
4 |
對司法鑒定機構及其司法鑒定人的監督檢查 |
<!--[if !supportLists]-->1.? <!--[endif]-->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四)項、第七章、司法部《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第五章,《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直有關部門職能的通知》(粵府辦〔2015〕8號)等相關規定 |
市司法局 |
對司法鑒定機構: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 3.所屬司法鑒定人執業的情況;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 3.遵守執業規則、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情況; 4.遵守所在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以實地核查為主,結合書面檢查、網絡監測、郵寄專用信函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