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
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為規范行政審批事項,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省住建廳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19〕50號)精神,就我省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事項下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粵建市〔2019〕153號),現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
執業證書的通知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