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清遠市恒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經審核,你單位向本行政機關提出注銷天湖藍灣花園(一期)地下室分區四、地下室分區三、6#樓、7#樓、13#樓、14#樓、39#樓、40#樓施工許可證(編號:441802202012140301、441802202012140201、441802202012250401、441802202012250601、441802202012250701、441802202012250501、441802202012160101、441802202012140101)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定,本行政機關準予注銷天湖藍灣花園(一期)地下室分區四、地下室分區三、6#樓、7#樓、13#樓、14#樓、39#樓、40#樓施工許可證。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9月8日
(聯系人:溫詠詩 聯系電話:0763-337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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