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進一步提升我市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地質災害防治、礦產資源勘察與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發揮好相關領域的專家在我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地質環境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監測、地質遺跡保護、水文工程環境地質調查、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等方面作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我局擬組建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水工環地質專家庫,請各相關單位協助推薦本單位有意愿且符合條件的專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入庫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且熱心公益事業;能夠客觀公正、科學嚴謹、務實負責的履行專家職責。
2.熟悉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地質災害防治、水文、工程和環境地質調查、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環境評價、地質遺跡保護、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等技術領域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技術規范、規程和技術標準。
3.在相關專業技術領域具有一定的專業知名度,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且在相應技術領域能為政府職能部門行業管理提供技術指導和政策咨詢。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正高級(教授級)工程師技術職稱、或在副高技術崗位上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不少于5年的高級工程師職稱。
5.年齡在65周歲以下,健康狀況良好,能夠保證正常參加或承擔相關專業的項目決策咨詢、技術審查(評審)相關活動。
(二)自然資源部、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相關專家庫成員,經設立部門認可,可直接入選。
二、程序及時間
(一)凡符合上述要求條件且自愿入庫的專家,在職的需由本人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見,原則上每個推薦單位推薦不超過10名技術人員。
(二)報名專家需提供《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水工環地質專家庫專家申請表》(見附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于 2025年6月16日前將紙質版材料2份報送至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協會。報送材料要求:
1.《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水工環地質專家庫專家申請表》原件(需本人簽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紙質版各2份。
2.《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水工環地質專家庫專家申請表》電子版(含照片)發送至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協會郵箱。
(三)由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協會負責對上報的專家進行遴選,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報我局審查并在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納入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水工環地質專家庫并進行公告。
(四)納入專家庫的專家由我局頒發聘任證書,由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協會負責管理專家庫。
三、聯系方式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藍先生,電話:0763-3375003
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治協會:
聯系人:李女士,電話:0763-3361657
郵 編:511520
郵 箱:qydzxh@163.com
地 址:清遠市清城區橫荷創新路43號
附件:清遠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水工環地質專家庫專家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