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三舊建用字〔2025〕1號
英德市人民政府:
《關于廣東鴻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舊廠房改造項目涉及國有土地完善轉用手續的請示》(英自然資字 〔2025〕108 號 )及相關材料已通過審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廣東省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號)第十七條有關規定, 并報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東鴻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舊廠房改造項目辦理國有土地完善轉用手續,項目位于英德市東華鎮東升村,需完善國有土地轉用手續面積4.0026公頃。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三舊”改造政策要求供應土地,并組織改造主體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實施改造。該宗用地在詳細規劃中安排為三類工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上述規劃安排相符合。有關工業項目必須符合安全、環保、效益三條底線。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此復。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