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中科星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清遠市航途智能航空技術有限公司(被申請人):
本委已于2025年5月9日受理申請人陳子航與你單位因勞動報酬問題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清勞人仲案字〔2025〕171號),申請人陳子航的仲裁請求如下:
一、請求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23954元;二、請求兩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9300元;三、仲裁費用由兩被申請人承擔。
因多途徑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及開庭通知。本委定于2025年7月9日下午15點開庭審理上述案件(庭審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11-412室,聯系電話:0763-3866804),你單位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清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5月30日